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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:养老没商量

1999-11-2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潘家永

在看重家庭关系和义务方面,应该说新加坡一直是个样板国家之一。但是,这一“亚洲特有的价值观”如今也淡漠了,开始出现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的现象,而且并非少数。

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新加坡专门设立了受理不赡养父母案件的法庭,人们称之为“赡养父母法庭”。该法庭是根据一部新法律建立的。这部新法律要求成年子女必须照顾上年纪的父母。这为60岁以上的老年父母提供了要求赡养的法律根据,并提供了进行调解并听取双方意见以满足老年人要求的一种体制。

“父母法庭”成立时,一大批父母就匆匆赶来状告子女,寻求帮助。他们中有些人是拄着拐棍来的,有的是坐着轮椅来的。3年前提出这一构想的法学教授沃尔特·吴说,该法庭的建立表明,政府想要提醒公民们不要忘记他们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。

负责家庭案件的一位女律师说:“一方面我们不断要求青年人要为国家经济取得成就全力以赴,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能忘记他们应尽的其他义务,二者缺一不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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